拍卖公告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10月29日10时起至2025年10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9,户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巫山县大昌镇飞雨街11号房产及室内装修装饰物(详见评估报告)
注:飞雨街11号为证载门牌号,实际门牌号为飞雨街12号。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产权证号为314房地证2009字第00776号;房屋建筑面积152.46平方米,套内面积未记载,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用途为单一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未记载,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目前使用状况:出租。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279000.00元,起拍价:195300.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80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请注意瑕疵披露信息。请各竞买人认真阅读房地产司法评估报告,审慎参拍。
(2)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凭执行法院下达的拍卖成交裁定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支付,依相关规定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可凭票向本院申请在拍卖款中列支。申请退还的期限为15日,自法院向买受人送达确定标的物权属的执行裁定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拍卖价款将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故买受人不按上述期限申请退还卖方税费的,法院不再处理,买受人需自行向被执行人索要垫付的税费。
(3)标的物交付后的费用概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迟延受领标的物的,以本院通知书确定的交付日期为准。
(4)该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如果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交纳相应土地出让金。
(5)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该标的物未了解到存在物业欠费,相关全部费用(不仅限于物管、水、电、气、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受托人提供的信息系委托人通过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所得,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包括装修装饰物,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详见评估报告。
(8)该标的位置、边界、面积、用途等数据最终以房地产权属部门确定的位置、边界、面积、用途等为准。交付后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与通道的分隔、恢复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10)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11)该房产目前由租户占用,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需要一段时间腾空房屋后方可交付给买受人,请竞买人注意。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辅拍机构办理看样登记,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85672726 13896563683侯先生 18628088506李先生
三、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有优先购买权人。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已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5、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即2025年10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6、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7、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六、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系统将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即2025年11月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巫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巫山支行;账号:3903010120010002281115980)。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ttid=pc
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85672726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57625503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重庆市巫山县净坛一路46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