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1月22日10:00至2025年1月21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彭路411号负1号-266号停车用房
通过了解上述标的物为空置,小区名为“弘阳时光澜庭-南区”,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钢混结构,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建筑面积约30.75平方米。物业费及其他欠费最终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具体信息请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咨询,标的具体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其瑕疵由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拍卖协助方及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以上标的依法按现状整体拍卖,评估价为:5.5万元,起拍价:3.08万元,保证金:0.6万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本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现场公开展示(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彭路411号负1号-266号停车用房)。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分时段单独安排)。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85672726,13896563683(侯先生),18628088506(李先生),也可登录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微信号进行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自行承担应缴纳税费(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卖方应缴纳的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标的在移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视、讯、看管费等所有欠费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根据《网拍规定》第十六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本小区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该小区业主有意竞买,请持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身份证在开拍前7日内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优先购买权手续。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前未办理优先购买权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竞拍申请,本院确认资格并录入系统后方可报名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如果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4、有特殊情况需要将保证金直接转入我院账户的竞买人,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本院同意后方能将保证金交入本院指定账户,由本院人员将信息录入拍卖系统后,竞买人仍然需要在拍卖系统中完成报名,才能参加竞拍。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才能认可委托。当法院录入委托信息后方才能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开拍前7日内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585187)。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任何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咨询电话: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 023-85672726 13896563683(侯先生) 18628088506(李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8199383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8199735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